窮爸為女偷竊,太保所單車送暖

發布日期 : 2014-11-30
  登上報紙頭版、感動社會大眾的「窮爸偷單車」案,不僅喚起社會的同情心,也促成了「員警送單車」這樁美事。
  嘉義縣太保分駐所於99年9月接獲一起報案,一名國中生指稱在附近公車站看到自己失竊的腳踏車,警方前往埋伏,不久即見一名高職女學生將騎乘這部腳踏車返家,女學生表示,這部腳踏車是父親買給她的,警方進而通知女學生父親到案說明,調查後才發現,這起單純的竊盜案背後竟有一則令人動容的故事。
  黃姓少女的父親於過去工作時不慎傷及眼睛導致失明,又患有癲癇,因此自暴自棄,或酗酒,或偷竊,哥哥休學在家,成天游手好閒,母親則靠撿拾資源回收一天約兩百元的收入勉強撐起這個家庭,一家四口住在墳墓旁的貨櫃屋裡,家徒四壁、沒水沒電,然而少女非常爭氣,總蹲坐在路燈下看書,在校表現優異,更在國三便決定就讀嘉義高工,學習室內設計,只為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工作賺錢,減輕家裡的負擔。
  前日少女的父親生病住院,她騎著家裡老舊的腳踏車至醫院照顧他,沒想到腳踏車卻被偷了,使得通車上學的她,每天天未亮就必須從家裡走五公里的路到公車站搭車,放學後再從公車站步行五公里回家,父親見了不忍心,便偷了這部腳踏車回家送她,並告訴她是買來的中古腳踏車。
  對於此次事件,黃父到案後坦承不諱,且不斷詢問是否會對女兒有所影響,讓警方倍感心酸,然而竊盜是公訴罪,警方雖然同情,仍然須將父女移送法辦。
  黃父過去便有竊盜前科,於警方的立場,這起案子是經濟狀況不佳所引起的治安問題,案件偵辦後,自行車歸還給原主人,然而「這樣問題並沒有解決,派出所也不能每天接送她……」基於這樣的想法,嘉義縣水上分局的副分局長黃錫英、太保分駐所所長林乙皓、偵辦的警員陳天德及熱心的地方仕紳,決定集資購置一部價值新臺幣三千元之自行車給少女使用,並且給予嘉義縣警察局愛心急難救助基金之補貼。
  對所長林乙皓來說,孝順、乖巧的黃姓少女絕對值得贈與這一部腳踏車,所長曾問她,到同學家裡會不會羨慕別人家有冰箱有液晶電視,「不會,」少女回答「因為那裡沒有我的家人。」這番回答令他大為感動,而對於社會的關懷,黃小妹告訴所長,自己真的感受到社會的溫暖,希望以後有能力再把愛心分送給需要的人。
  透過媒體的披露,來自各界的愛心不斷湧入,讓警方相當意外,不僅太保分駐所的值班電話接到手軟,除了物資和金錢資助,更有民眾詢問少女家住址,令員警哭笑不得,因為貨櫃屋是沒有門牌的,「還有熱心的民眾打電話來求情,拜託我們不要移送這個案子。」所長林乙皓無奈地說「但是不辦就不叫警察了!」
  執法者往往須在情、理、法三者間取捨,警察是和人民接觸最頻繁的執法單位,如何依法行事卻不失同理心,確實是一門大學問,一部腳踏車雖然只是太保分駐所一份微薄的心意,對於黃姓少女卻有莫大的幫助,而社會大眾源源不絕的關懷,更是人民褓母拋磚引玉的力量最好的證明!(採訪者:楊喬羽99.10.6)